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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股东大会是本行的权力机构。本行建立了与股东沟通的有效渠道,确保所有股东享有平等地位,确保所有股东对本行重大事项的知情权,参与权和表决权。
- 董事会是本行的决策机构。2007年,本行董事会进行了换届选举,目前,董事会由16成员组成,除董事长外,还有3名执行董事、8名非执行董事、4名独立董事。董事会下设战略发展委员会、稽核委员会、风险政策委员会、人事和薪酬委员会、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,负责从不同方面协助董事会履行职责。
- 监事会是本行的监督机构。监事会依据《公司法》和《公司章程》的规定,负责监督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履职行为的合法、合规性。本行监事会现有监事5名,包括3名股东代表监事和2名职工代表监事。
- 高级管理层是本行的执行机构。高级管理层实行行长负责制,副行长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协助行长工作。高级管理层下设公司金融、个人金融、金融市场、运营服务等经营管理委员会,以及内部控制、采购评审、资产处置、反洗钱工作、证券投资管理等专业委员会,负责统筹管理全行的各项业务。高级管理层在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》和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履行职责,组织经营管理,推动各项业务的持续健康发展。














